隋書 编年
以章序为轴。本书没有一条事件能从原文直接定年,因此不做纪年——没有锚点就不编年,而不是推算一个出来。原文给出的时间语(「次日」「三个月后」)原样挂在事件上。每条事件都能回到原文的一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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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657 条事件 · 无一条能从原文直接定年
年份未定
第7卷
始自皇祖太中府君、皇祖淮陰府君、皇高祖濟陰府君、皇曾祖中從事史府君、皇祖特進府君,并皇考,以為三昭三穆。凡六廟。追尊皇考為文皇帝,皇妣為德皇后,廟號太祖。皇祖特進以上,皆不追尊。擬祖遷於上,而太祖之廟不毀,與六親廟為七,皆同一堂,共庭而別室。
第7卷 · 📍 [[岱岳]] · 十五年春
十五年春,行幸兗州,遂次岱岳。為壇,如南郊,又壝外為柴壇,飾神廟,展宮懸於庭。為埋坎二,於南門外。又陳樂設位於青帝壇,如南郊。帝服兗冕,乘金輅,備法駕而行。禮畢,遂詣青帝壇而祭焉。
第25卷
定訖,詔頒之曰:「帝王作法,沿革不同,取適於時,故有損益。夫絞以致斃,斬則殊刑,除惡之體,於斯已極。梟首轘身,義無所取,不益懲肅之理,徒表安忍之懷。鞭之為用,殘剝膚體,徹骨侵肌,酷均臠切。雖云遠古之式,事乖仁者之刑,梟轘及鞭,並令去也。」
第29卷 · 昔
劉備
昔劉備資之,以成三分之業。
第31卷 · 📍 [[徐州]] · 開皇七年
徐州 行台
開皇七年行台廢
第31卷 · 📍 [[揚州]] · 開皇九年
江都郡 揚州 總管府
開皇九年改爲揚州,置總管府
第31卷 · 📍 [[石頭城]] · 平陳
彤陽郡 蔣州
平陳,詔並平蕩耕墾,更於石頭城置蔣州
第31卷 · 📍 [[南海]] · 平陳
南海郡 總管府
平陳,置總管府
第31卷 · 📍 [[林邑]] · 大業元年
比景郡 林邑 蕩州
大業元年平林邑,置蕩州,尋改爲郡
第31卷 · 📍 [[沔陽]] · 大業初
沔陽郡 沔州
大業初改建興曰沔陽,州廢,複置沔陽郡焉
第31卷 · 📍 [[毗陵]] · 平陳
毗陵郡 常州
毗陵郡平陳,置常州
第40卷 · 📍 [[豐利山]]
吐谷渾引兵拒諧,相遇于豐利山。賊鐵騎二萬,與諧大戰,諧擊走之。賊駐兵青海,遣其太子可博汗以勁騎五萬來掩官軍。諧逆擊,敗之,追奔三十餘裡,俘斬萬計,虜大震駭。於是移書諭以禍福,其名王十七人、公侯十三人各率其所部來降。
第55卷 · 📍 [[幽州]] · 開皇初
開皇初,突厥寇邊,燕、薊多被其患,前總管李崇為虜所殺,上思所以鎮之,臨朝曰:「無以加周搖者。」拜為幽州總管六州五十鎮諸軍事。搖修鄣塞,謹斥候,邊民以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