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諤
阵营:隋 · 角色:治書侍御史 · 首次登场:第14卷
李諤任治書侍御史時,奉楊堅之命引牛弘、何妥等人下廷,將加罪於他們。楊堅受周禪後,開皇元年,李諤又以比部侍郎參與更定新律。
楊堅為丞相時,甚為親待李諤,常向他訪問政事得失。其後,楊堅採納李諤前後所奏,頒示天下;李諤出使途中,見沿途店舍將被廢除,便裁決令其依舊,使還朝後再奏聞,獲楊堅稱許,並受賜物二千段。
李諤有子李大方、李大鈞、李大體等四人;李大方襲爵,李大方與李大鈞並官至尚書郎。
关系档案
生平事件
- 高祖采纳李諤奏议并颁行天下(第66卷)
- 同在:楊堅
- 〈上以諤前後所奏頒示天下,四海靡然向風,深革其弊。〉
- 李諤裁决保留沿途店舍获高祖赞许(第66卷)
- 同在:楊堅
- 〈諤因別使,見其如此,以為四民有業,各附所安,逆旅之與旗亭,自古非同一概,即附市籍,於理不可,且行旅之所托,豈容一朝而廢,徒為勞擾,於事非宜,遂專決之,並令依舊,使還詣闕,然後奏聞。高祖善之曰:「體國之臣,當如此矣。」〉
第14卷
- 与 牛弘(李諤奉命拘引牛弘等治罪。) 〈命治書侍御史李諤引弘等下,將罪之。〉
- 与 何妥(何妥属于被李諤奉命拘引的弘等。) 〈命治書侍御史李諤引弘等下,將罪之。〉
- 君:楊堅 〈命治書侍御史李諤引弘等下,將罪之。〉
第25卷
- 主公:楊堅 〈高祖既受周禪,開皇元年,乃詔尚書左僕射、勃海公高熲,上柱國、沛公鄭譯,上柱國、清河郡公楊素,大理前少卿、平源縣公常明,刑部侍郎、保城縣公韓濬,比部侍郎李諤,兼考功侍郎柳雄亮等,更定新律,奏上之。〉
第66卷
- 谋士:楊堅 〈及高祖為丞相,甚見親待,訪以得失。〉
- 赏赐者:楊堅 〈賜物二千段。〉
- 君:楊堅 〈及高祖為丞相,甚見親待,訪以得失。〉
- 子:李大方 〈有子四人。大體、大鈞,並官至尚書郎。世子大方襲爵,最有材品〉
- 子:李大鈞 〈有子四人。大體、大鈞,並官至尚書郎。世子大方襲爵,最有材品〉
- 子:李大體 〈有子四人。大體、大鈞,並官至尚書郎。世子大方襲爵,最有材品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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