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隋書》

杜夔

阵营:魏 · 角色:樂官 · 首次登场:第13卷

第十三卷中,曹操平定荊州後得到杜夔,命他刊定雅律,杜夔以樂官身份為曹操效力,曹操亦為其主公。第十五卷,魏武獲杜夔,任其為軍謀祭酒,使他創制雅樂;杜夔並與散騎侍郎鄧靜、樂師尹胡、舞師馮肅同僚,共同研習古樂。至第十六卷,魏武又命杜夔制定音律,杜夔依當時尺度權備典章;在這段關係中,魏武是他的君主,也是獲得他的人。

关系档案

生平事件

  • 曹操命杜夔刊定雅律(第13卷 · 📍 荊州)
    • 同在:曹操
    • 〈魏武平荊州,得夔,使其刊定雅律。〉
  • 魏武任用杜夔創制雅樂(第15卷 · 📍 荊州)
    • 同在:魏武
    • 〈魏武平荊州,獲杜夔,以為軍謀祭酒,使創雅樂。〉
  • 魏武任用杜夔制定音律(第16卷)
    • 同在:魏武
    • 〈魏武始獲杜夔,使定音律,夔依當時尺度,權備典章。〉

第13卷

  • 与 曹操(曹操取得杜夔後命其刊定雅律。) 〈魏武平荊州,得夔,使其刊定雅律。〉
  • 主公:曹操(曹操得到杜夔并命其刊定雅律。) 〈魏武平荊州,得夔,使其刊定雅律。〉

第15卷

  • 上级:魏武(魏武任用杜夔並命其創制雅樂) 〈魏武平荊州,獲杜夔,以為軍謀祭酒,使創雅樂。〉
  • 主公:魏武 〈魏武平荊州,獲杜夔,以為軍謀祭酒,使創雅樂。〉
  • 与 鄧靜 同僚 〈時散騎侍郎鄧靜善詠雅歌,樂師尹胡能習宗祀之曲,舞師馮肅曉知先代諸舞。總練研精,復于古樂,自夔始也。〉
  • 与 尹胡 同僚 〈時散騎侍郎鄧靜善詠雅歌,樂師尹胡能習宗祀之曲,舞師馮肅曉知先代諸舞。總練研精,復于古樂,自夔始也。〉
  • 与 馮肅 同僚 〈時散騎侍郎鄧靜善詠雅歌,樂師尹胡能習宗祀之曲,舞師馮肅曉知先代諸舞。總練研精,復于古樂,自夔始也。〉

第16卷

  • 擒获者:魏武 〈魏武始獲杜夔,使定音律,夔依當時尺度,權備典章。〉
  • 与 魏武(魏武令杜夔制定音律。) 〈魏武始獲杜夔,使定音律,夔依當時尺度,權備典章。〉
  • 君:魏武(魏武令杜夔制定音律) 〈魏武始獲杜夔,使定音律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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