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合馬
阵营:元 · 角色:平章尚書省事、中書平章政事 · 首次登场:第7卷
七年春正月,忽必烈立尚書省,任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;阿合馬以忽必烈為君、為主公。其父為贍思丁,子有忽辛、阿散、麻速忽、忻都、抹速忽,姪有別都魯丁、苫思丁、宰奴丁。其家奴忽都答兒曾久總兵權,後改隸大都留守司;阿合馬又與桑哥同在尚書省任職,與何榮祖、合剌普華等有上下屬關係,並曾與郝禎、耿仁結為同黨。
在任期間,阿合馬與姚演同議開河事,並曾依王光祖等人的意見,規定在京權勢之家為商賈及以官銀買賣者納稅。其後,他與真金對立,安童、廉希憲、伯顏、相威、不忽木、文忠、董文炳、張文謙、許衡、張雄飛、馬亨、程思廉、陳思濟、陳祐、胡祗遹、崔斌、崔彧、劉正、阿里伯、合剌普華等,或曾劾奏、審治、駁斥其所為,或因而與他結怨。阿合馬又曾誣陷伯顏、排斥高源,使秦長卿下獄並令獄吏殺之;對崔斌則捃摭細事、誣搆其罪,致其被害。答即古阿散被視為阿合馬餘黨,王著則與阿合馬結有殺害之仇。
約世祖中統四年,阿合馬與王光祖等人的言論被採納,權勢商賈及官銀交易者皆須輸稅。約在此後,王鶚反對任用阿合馬為相,使奸計中止;廉希憲窮治其事,杖阿合馬並罷其所領。阿合馬後來又誣陷秦長卿,籍沒其家產並使獄吏殺之。其後,王著與高和尚合謀殺害阿合馬;另有盜冒充太子入京,將阿合馬召出殺死。阿合馬死後,忽必烈命人發墓剖棺,將其屍體戮於通玄門外。
关系档案
生平事件
- 立尚書省並任命忽都答兒等為省臣(第7卷)
- 王著与高和尚合谋杀害阿合馬(第12卷)
- 约 259 · 規定權勢商賈及官銀交易者須納稅(第94卷)
- 同在:王光祖
- 〈世祖中統四年,用阿合馬、王光祖等言,凡在京權勢之家為商賈,及以官銀賣買之人,並令赴務輸稅,入城不弔引者同匿稅法。〉
- 约 259 · 盜冒充太子入京召殺阿合馬(第115卷 · 📍 京城)
- 约 259 · 希憲杖阿合馬並罷免其職(第126卷)
- 同在:希憲
- 〈希憲窮治其事,以狀聞,杖阿合馬,罷所領歸有司。〉
- 约 259 · 王鶚反对任用阿合馬为相,奸计中止(第160卷)
- 同在:王鶚
- 〈鶚奮然擲筆曰:「吾以衰老之年,無以報國,即欲舉任此人為相,吾不能插驢尾矣。」振袖而起,奸計為之中止。〉
- 约 259 · 陳祐力諫中書省不可罷,議事遂罷(第168卷)
- 约 259 · 阿合馬誣陷秦長卿並令獄吏殺之(第168卷)
- 同在:秦長卿
- 〈除興和宣德同知鐵冶事,竟誣以折閱課額數萬緡,逮長卿下吏,籍其家產償官,又使獄吏殺之。獄吏濡紙塞其口鼻,即死。〉
- 约 259 · 王著等假冒太子殺阿合馬,旋被擒獲(第169卷 · 📍 南門)
- 约 259 · 阿合馬诬陷崔斌,致其被害(第173卷)
- 同在:崔斌
- 〈阿合馬慮其害己,捃摭其細事,遮留使不獲上見,因誣搆以罪,竟為所害。〉
- 约 259 · 王著用銅鎚擊殺阿合馬(第205卷 · 📍 東宮前)
- 同在:王著
- 〈至東宮前,其徒皆下馬,獨偽太子者立馬指揮,呼省官至前,責阿合馬數語,著即牽去,以所袖銅鎚碎其腦,立斃。〉
- 约 259 · 世祖發墓戮阿合馬尸體(第205卷 · 📍 通玄門)
- 同在:忽必烈
- 〈乃命發墓剖棺,戮尸于通玄門外,縱犬啗其肉。〉
第7卷
第10卷
- 子:忽辛 〈復阿合馬子忽辛、阿散先等官。〉
- 子:阿散 〈復阿合馬子忽辛、阿散先等官。〉
- 子:麻速忽 〈惠又請復其子麻速忽及其姪別都魯丁、苫思丁前職,帝疑惠,不從。〉
- 侄:別都魯丁 〈惠又請復其子麻速忽及其姪別都魯丁、苫思丁前職,帝疑惠,不從。〉
- 侄:苫思丁 〈惠又請復其子麻速忽及其姪別都魯丁、苫思丁前職,帝疑惠,不從。〉
- 与 崔斌(崔斌弹劾并指责阿合馬任用亲党) 〈中書左丞崔斌言:「比以江南官冗,委任非人,命阿里等沙汰之,而阿合馬溺於私愛,一門子弟,並為要官。」〉
第12卷
- 杀害者:王著 〈益都千戶王著,以阿合馬蠹國害民,與高和尚合謀殺之。〉
- 杀害者:高和尚 〈益都千戶王著,以阿合馬蠹國害民,與高和尚合謀殺之。〉
- 仆:忽都答兒 〈乙巳,以阿合馬家奴忽都答兒等久總兵權,令博敦等代之,仍隸大都留守司。〉
- 子:忻都 〈辛酉,誅耿仁、撒都魯丁及阿合馬第四子忻都。〉
- 子:抹速忽 〈誅阿合馬長子忽辛、第二子抹速忽於揚州,皆醢之。〉
- 侄:宰奴丁 〈阿合馬姪宰奴丁伏誅〉
第65卷
- 与 姚演(受命议论姚演所言开河事) 〈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,耿參政、阿里尚書奏:「為姚演言開河事,令阿合馬與耆舊臣集議,以鈔萬錠為傭直,仍給糧食。」〉
- 君:忽必烈 〈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,耿參政、阿里尚書奏:「為姚演言開河事,令阿合馬與耆舊臣集議,以鈔萬錠為傭直,仍給糧食。」世祖從之。〉
第94卷
- 主公:忽必烈 〈世祖中統四年,用阿合馬、王光祖等言,凡在京權勢之家為商賈,及以官銀賣買之人,並令赴務輸稅,入城不弔引者同匿稅法。〉
- 君:忽必烈 〈世祖中統四年,用阿合馬、王光祖等言,凡在京權勢之家為商賈,及以官銀賣買之人,並令赴務輸稅。〉
第112卷
- 与 桑哥 同僚 〈| 丁亥 | 二十四年 〈是年置尚書省,設官如七年制。〉 | | 安童 〈中書省。〉 | | 薛闍干 麥朮督丁 桑哥 帖木兒 〈尚書省。〉 | 阿魯渾薩理 | 葉李 | 楊〔居寬〕 不顏里海牙 馬紹 忻都 |〉
- 君:世祖皇帝 〈| 乙丑 | 二年 〈是年置丞相五員。〉 | | 安童 忽都察兒 史天澤 耶律鑄 伯顏 | | 趙璧 廉希憲 阿合馬 (賽)〔寶〕合丁 | 張〔啟元〕 阿里別 | 姚樞 | 商挺 王〔晉〕 |〉
第115卷
第123卷
- 父:贍思丁 〈次阿合馬,拱衞直司都指揮使〉
第126卷
第127卷
- 与 伯顏 敌对 〈阿合馬謂其輕己,思中傷之,乃誣以平宋時,取其玉桃盞。〉
第128卷
第130卷
- 与 不忽木 敌对 〈是奴為阿合馬心腹爪牙,死有餘罪。為此言者,蓋欲苟延歲月,徼幸不死爾。〉
第148卷
- 与 文忠 敌对 〈自安童北伐,阿合馬獨當國柄,大立親黨,懼廉希憲復入為相,害其私計〉
第156卷
- 与 董文炳 敌对 〈平章政事阿合馬方恃寵用事,生殺任情,惟畏文炳,奸狀為之少斂。〉
第157卷
- 与 張文謙 敌对 〈時阿合馬議拘民間鐵,官鑄農器,高其價以配民,創立行戶部於東平、大名,以造鈔及諸路轉運司,干政害民,文謙悉於帝前極論罷之。〉
第158卷
- 与 許衡 敌对 〈阿合馬由是銜之,亟薦衡宜在中書,欲因以事中之。〉
第163卷
- 与 張雄飛 敌对 〈阿合馬使人啗之,曰:「誠能殺此三人,當以參政相處。」雄飛曰:「殺無罪以求大官,吾不為也。」〉
- 与 馬亨 敌对 〈尋為平章阿合馬所忌,以誣免官〉
- 与 程思廉 敌对 〈入為監察御史,以劾權臣阿合馬繫獄〉
第168卷
- 与 陳思濟 敌对 〈思濟與魏初等劾其不法〉
- 被杀:秦長卿 〈又使獄吏殺之。獄吏濡紙塞其口鼻,即死。〉
- 与 陳祐 敌对 〈阿合馬怒其忤己,除(祜)〔祐〕僉中興等路行尚書省事。〉
- 下属:何榮祖 〈奏為左右司都事以隸己。〉
- 与 秦長卿 敌对 〈臣愚贛,能識阿合馬,其為政擅生殺人,人畏憚之,固莫敢言,然怨毒亦已甚矣。〉
第169卷
第170卷
- 与 答即古阿散(黨羽關係) 〈且答即古乃阿合馬餘黨,贓罪狼籍,宜先發以奪其謀。〉
- 被救:高源 〈阿合馬感悟,得不死。〉
- 与 胡祗遹 敌对 〈時阿合馬當國,進用羣下,官冗事煩,祗遹建言:「省官莫如省吏,省吏莫如省事。」以是忤權奸〉
- 与 高源 敌对 〈恕懼,走賂權臣阿合馬,以他事誣源,既繫獄,一日,忽釋之,莫知所由〉
第173卷
- 与 崔斌 敌对 〈於帝前屢斥其姦惡。〉
- 与 崔彧 敌对 〈彧言于世祖,謂:「阿合馬當國時,同列皆知其惡,無一人孰何之者;及既誅,乃各自以為潔,誠欺罔之大者。」〉
- 被杀:崔斌 〈阿合馬慮其害己,捃摭其細事,遮留使不獲上見,因誣搆以罪,竟為所害。〉
第176卷
- 与 劉正 敌对(阿合馬诬陷刘正) 〈時阿合馬當國,與江淮行省阿里伯、崔斌有隙,誣以盜官糧四十萬,命刑部尚書李子忠,與正馳驛往按其事,獄弗具。〉
- 与 阿里伯 敌对 〈時阿合馬當國,與江淮行省阿里伯、崔斌有隙,誣以盜官糧四十萬。〉
第193卷
第205卷
- 与 郝禎 同黨 〈時阿合馬在位日久,益肆貪橫,援引奸黨郝禎、耿仁,驟升同列,陰謀交通,專事蒙蔽〉
- 与 耿仁 同黨 〈時阿合馬在位日久,益肆貪橫,援引奸黨郝禎、耿仁,驟升同列,陰謀交通,專事蒙蔽〉
- 与 線真 同僚 〈又見其與丞相線真、史天澤等爭辨,屢有以詘之〉
- 与 史天澤 同僚 〈又見其與丞相線真、史天澤等爭辨,屢有以詘之〉
- 与 阿里伯(有交集) 〈奏遣不魯合答兒、劉思愈等往檢覈之〉
- 赏赐者:忽必烈 〈回回人中,阿合馬才任宰相。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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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元史》原书抽取而成。Made with Rho MD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