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雄飛
角色:行臺中丞 · 首次登场:第159卷
身為行臺中丞,張雄飛幼年失母,由父親張琮的妾室李氏撫養成人;長大後,往趙城拜王寶英為師。其間,他曾救下琥;又有田姓者自稱能造弓,並詐稱張雄飛與李氏是自己的家人,使二人得以保全。
至元二年,廉希憲向世祖薦舉張雄飛,他入見陳說當世政務,受到賞識。約二五九年,世祖採納建議設立御史臺,任塔察兒為御史大夫、張雄飛為侍御史,並要求臺官直言進諫。任職後,他與費正寅及其黨管如仁相對,查得其罪狀上奏,費正寅等伏誅;阿合馬又試圖以高官誘使他殺人,張雄飛拒絕道:〈殺無罪以求大官,吾不為也。〉秦長卿、劉仲澤因忤逆阿合馬而被下吏論罪、將遭處死時,他也持不可。
約二五九年在澧州,饑民聚眾取食富家糧廩,主管官吏欲以強盜論罪,張雄飛認為〈此盜食,欲救死,非強也。〉遂寬免其罪,使百餘人得以活命。他又遣同僚楊應申等前往曉諭徭人,使其感服。其後,忽必烈因知他貧困,特賜銀二千五百兩、鈔二千五百貫;真金聞知此事,命人向丞相安童傳諭,說明這項賞賜是為表彰張雄飛的廉潔。張雄飛有五子:師野、師諤、師白、師儼、師約。
关系档案
生平事件
- 约 259 · 世祖採納建議,設立御史臺(第163卷)
- 约 259 · 張雄飛寬免饑民盜糧之罪(第163卷 · 📍 澧州)
- 〈細民以乏食,羣聚發富家廪,所司欲論以強盜,雄飛曰:「此盜食,欲救死,非強也。」寬其獄,全活者百餘人。〉
第159卷
- 被救:琥 〈行臺中丞張雄飛曰:「江南殘毀之餘,盜賊屢起,顧尚循常例,安用憲臺為哉!」吏議遂屈。〉
第163卷
- 父:張琮 〈父琮,仕金,守盱眙〉
- 养育人:李氏 〈雄飛幼失母,琮妾李氏養之〉
- 师:王寶英 〈雄飛既長,往師前進士王寶英於趙城〉
- 与 廉希憲(廉希憲推薦張雄飛) 〈至元二年,廉希憲薦之于世祖,召見,陳當世之務,世祖大悅〉
- 君:忽必烈 〈乃立御史臺,以前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,雄飛為侍御史〉
- 与 費正寅 敌对 〈雄飛無所顧,盡得其罪狀以聞,正寅與其黨管如仁等皆伏誅〉
- 与 阿合馬 敌对 〈阿合馬使人啗之,曰:「誠能殺此三人,當以參政相處。」雄飛曰:「殺無罪以求大官,吾不為也。」〉
- 子:師野 〈子五人:師野,師諤,師白,師儼,師約〉
- 子:師諤 〈子五人:師野,師諤,師白,師儼,師約〉
- 子:師白 〈子五人:師野,師諤,師白,師儼,師約〉
- 子:師儼 〈子五人:師野,師諤,師白,師儼,師約〉
- 子:師約 〈子五人:師野,師諤,師白,師儼,師約〉
- 救援者:田姓 〈有田姓者,琮故吏也,自稱能為弓,且詐以雄飛及李氏為家人,由是獲全。〉
- 与 塔察兒 同僚 〈乃立御史臺,以前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,雄飛為侍御史。〉
- 被救:秦長卿 〈秦長卿、劉仲澤亦以忤阿合馬,皆下吏,欲殺之,雄飛亦持不可。〉
- 被救:劉仲澤 〈秦長卿、劉仲澤亦以忤阿合馬,皆下吏,欲殺之,雄飛亦持不可。〉
- 与 楊應申 同僚 〈澧西南接溪洞,徭人乘間抄掠居民,雄飛遣楊應申等往諭以威德,諸徭悉感服。〉
- 赏赐者:忽必烈 〈聞卿貧甚,今特賜卿銀二千五百兩、鈔二千五百貫。〉
- 救援者:真金 〈裕宗在東宮聞之,命參政溫迪罕諭丞相安童曰:「上所以賜張雄飛者,旌其廉也,汝豈不知耶?毋為小人所詐。」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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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元史》原书抽取而成。Made with Rho MD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