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元史》

阿散

阵营:元 · 角色:阿合馬第三子 · 首次登场:第10卷

阿散是阿合馬第三子。第10卷記載阿合馬爲其父;后來,他曾奉忽必烈之命出使云南,捕捉黑虎。

皇慶元年,阿散在仁宗皇帝時任職;其后又與丞相怗木迭兒、平章李孟同僚上奏下第舉人的處置辦法。至治元年,他與副樞朮溫台共同領圍宿士卒巡邏。第29卷所載,他又是也孫鐵木兒的臣屬,曾〈以樞密副使阿散為御史中丞〉。

戊戌,阿散與人被告謀廢立,碩德八剌下令將其誅殺并籍沒家產,〈命悉誅之,籍其家。〉此時碩德八剌既爲其君,也成爲殺害阿散的人。

关系档案

生平事件

  • 阿散等被告謀廢立,奉詔誅殺並籍家(第27卷)
    • 同在:黑驢 脫忒哈 失列門 碩德八剌
    • 〈戊戌,有告嶺北行省平章政事阿散、中書平章政事黑驢及御史大夫脫忒哈、徽政使失列門等與故要束謀妻亦列失八謀廢立,拜住請鞫狀,帝曰:「彼若借太皇太后為詞,奈何?」命悉誅之,籍其家。〉

第10卷

  • 父:阿合馬 〈復阿合馬子忽辛、阿散先等官。〉

第16卷

  • 遣使方:忽必烈 〈遣麻速忽、阿散乘傳詣雲南,捕黑虎。〉

第27卷

  • 杀害者:碩德八剌 〈命悉誅之,籍其家。〉
  • 君:碩德八剌 〈左丞相阿散罷為嶺北行省平章政事。〉

第29卷

第81卷

  • 君:愛育黎拔力八達 〈若夫會試下第者,自延祐創設之初,丞相怗木迭兒、阿散及平章李孟等奏:「下第舉人,年七十以上者,與從七品流官致仕;六十以上者,與教授;元有出身者,於應得資品上稍優加之;無出身者,與山長、學正。受省劄,後舉不為例。今有來遲而不及應試者,未曾區用。取旨。」帝曰:「依下第例恩之,勿著為格。」〉
  • 与 怗木迭兒 同僚 〈丞相怗木迭兒、阿散及平章李孟等奏:「下第舉人,年七十以上者,與從七品流官致仕;六十以上者,與教授;元有出身者,於應得資品上稍優加之;無出身者,與山長、學正。」〉
  • 与 李孟 同僚 〈丞相怗木迭兒、阿散及平章李孟等奏:「下第舉人,年七十以上者,與從七品流官致仕;六十以上者,與教授;元有出身者,於應得資品上稍優加之;無出身者,與山長、學正。」〉

第99卷

  • 君:碩德八剌 〈英宗至治元年正月,帝詣石佛寺,以其牆垣疏壞,命副樞朮溫台、僉院阿散領圍宿士卒,以備巡邏。〉
  • 与 朮溫台 同僚 〈英宗至治元年正月,帝詣石佛寺,以其牆垣疏壞,命副樞朮溫台、僉院阿散領圍宿士卒,以備巡邏。〉

第112卷

  • 君:仁宗皇帝 〈| 壬子 | 皇慶元年 | | 帖木迭兒 | 阿散 〈九月至十二月。〉 | | 烏伯都剌 | 李〔士英〕 〈正月至二月。〉 八剌脫因 〈三月至十二月。〉 | 察罕 〈正月至九月。〉 阿卜海牙 〈十月至十二月。〉 賈〔鈞〕 〈正月至三月,又九月至十二月。〉 許師敬 〈九月至十二月。〉 |〉

第182卷

  • 被杀:碩德八剌 〈逆賊鐵失等雖伏誅,其黨樞密副使阿散,身親弒逆〉
  • 与 宋本 敌对 〈其黨樞密副使阿散,身親弒逆,以告變得不死,竄嶺南,乞早正天討。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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