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史》

紇石烈良弼

别名:婁室 / 良弼 · 阵营:金 · 角色:右丞、左丞 · 首次登场:第5卷

早期,紇石烈良弼為海陵之臣,曾任尚書左丞;後又為世宗之臣,任尚書右丞相。納合椿年既是其主公,亦曾與其同僚,於天德初薦其才,良弼由是被授刑部尚書並獲賜今名:〈是時,納合椿年為參知政事,薦良弼才出己右,用是為刑部尚書,賜今名。〉其家世上,曾祖為忽懶,祖為忒不魯,父為太宇;又曾師事完顏希尹,當時學習完顏希尹之業者稱其為第一。

約256年,世宗詔更禦名,命良弼告天地,並與完顏守道、石琚、張景仁分告太廟、昭德皇后廟及社稷。約288年,他在山東兩路處理猛安謀克與百姓雜居、田地交錯之事,提出置換田地的辦法,世宗採納後,當地自此不再有爭訴:〈初,山東兩路猛安謀克與百姓雜居,詔良弼度宜易置,使與百姓異聚,與民田互相犬牙者,皆以官田對易之,自是無復爭訴。〉同年,世宗又採納其議,拒絕宋要求免除親自交接國書的請求。良弼任相既久,世宗每有詢問,他都據實陳奏;議政多合世宗之意。

任職期間,良弼曾為璋進言,使其免於因宋人設計而被殺;又與李石共同反對築長城,認為徒耗民力而無益於事。他曾探視患病的夾谷查剌,並稱其為國器;所舉薦者有粘割斡特剌、移剌綎、裴滿余慶。修成《太宗實錄》後,世宗賜其金帶及重彩二十端,他並與張景仁、曹望之、劉仲淵同修國史。其後,他曾向世宗議及刑部郎中人選,丁暐仁遂被任用;又認為梁肅可任宰相,並在致仕時向世宗推薦移剌慥為可代替自己的人。珫還曾建議留良弼經略淮右。

約288年是歲,紇石烈良弼薨,年六十。世宗遣移剌綎、王佐辦理敕葬祭奠,喪葬由官給,並追封金源郡王,命移剌履勒銘墓碑,諡誠敏。其與王晧則有敵對之事,曾斥責王晧篡兄誣請於天子,不可容忍。

关系档案

生平事件

  • 约 256 · 世宗詔更禦名並命官分告天地、太廟等(第31卷)
    • 同在:完顏雍 守道 石琚 張景仁
    • 〈大定十四年三月十七日,詔更禦名,命左丞相良弼告天地,平章守道告太廟,左丞石琚告昭德皇后廟,禮部尚書張景仁告社稷,及遣官祭告五嶽。〉
  • 约 288 · 納合椿年薦良弼,良弼被授刑部尚書並賜今名(第88卷)
    • 同在:納合椿年
    • 〈是時,納合椿年為參知政事,薦良弼才出己右,用是為刑部尚書,賜今名。〉
  • 约 288 · 良弼議猛安與民互換田地,世宗採納(第88卷 · 📍 山東兩路)
    • 同在:完顏雍 石琚
    • 〈初,山東兩路猛安謀克與百姓雜居,詔良弼度宜易置,使與百姓異聚,與民田互相犬牙者,皆以官田對易之,自是無復爭訴。〉
  • 约 288 · 世宗採納良弼議,拒絕宋免親接國書(第88卷)
    • 同在:完顏雍 完顏守道 移剌道
    • 〈遂從良弼議,答其書,略曰:「弗循定分之常,復有授書之請。謂承大統,愈見自尊。奈何以若所為,尚求其欲。矧曰已行之禮,靡得而更。」其授受禮儀,終不復改。〉
  • 约 288 · 紇石烈良弼薨,世宗追封金源郡王並諡誠敏(第88卷)
    • 同在:完顏雍 移剌綎 王佐
    • 〈是歲,薨。年六十。上悼惜之,遣太府監移剌綎、同知西京留守王佐為敕葬祭奠使,賻白金、彩幣加等,喪葬皆從官給。追封金源郡王,命翰林待制移剌履勒銘墓碑,諡誠敏。〉

第5卷

  • 君:海陵 〈尚書左丞紇石烈良弼爲右領軍大都督〉

第6卷

  • 君:完顏雍 〈丙申,以平章政事紇石烈良弼為尚書右丞相,紇石烈志甯為樞密使。〉

第44卷

  • 君:完顏雍(良弼以左丞相身份答世宗問。) 〈上謂宰臣曰:「北邊番戍之人,歲冒寒暑往來千里,甚為勞苦。縱有一二馬牛,一往則無還理,且奪其農時不得耕種。故嘗命卿等議,以何術得罷其役,使安於田裏,不知卿議何如也?」左丞相良弼對曰:「北邊之地,不堪耕種,不能長戍,故須番戍耳。」〉

第50卷

  • 君:完顏雍 〈十六年五月,諭左丞相紇石烈良弼曰:「西邊自來不備儲蓄,其令所在和糴,以備緩急。」〉

第65卷

  • 被救:璋 〈左丞相良弼奏曰:「璋為將,大破宋軍,宋人仇之久矣。將因此陷之死地,未可知也。今若殺璋,或者墮其計中耳。」〉

第71卷

  • 君:完顏雍 〈左丞相良弼曰:「邊地不堪耕種,不能久戍,所以番代耳。」〉

第83卷

  • 主公:納合椿年 〈椿年薦大理丞紇石烈婁室。海陵以婁室為右司員外郎。未旬日,海陵謂椿年曰:「吾試用婁室,果如卿言。」〉

第86卷

  • 与 夾谷查剌(有交集) 〈有疾,丞相良弼視之,謂所親曰:「此人國器也。他人有疾,吾未嘗往焉。」〉
  • 与 李石 同僚 〈石與丞相紇石烈良弼皆曰:「不可。古築長城備北,徒耗民力,無益於事。〉

第88卷

  • 父:太宇 〈父太宇,世襲蒲輦,徙宣寧。〉
  • 祖:忒不魯 〈祖忒不魯。父太宇,世襲蒲輦,徙宣寧。〉
  • 祖:忽懶(曾祖关系按祖孙归类) 〈曾祖忽懶。祖忒不魯。父太宇,世襲蒲輦,徙宣寧。〉
  • 与 完顏希尹(希尹留良弼在身边数日) 〈留之數日。〉
  • 与 納合椿年(椿年荐举良弼) 〈納合椿年為參知政事,薦良弼才出己右,用是為刑部尚書,賜今名。〉
  • 君:完顏雍 〈海陵死,世宗就以良弼為南京留守兼開封尹,再兼河南都統,召拜尚書右丞。〉
  • 赏赐者:完顏雍 〈《太宗實錄》成,賜良弼金帶、重彩二十端,同修國史張景仁、曹望之、劉仲淵以下賜有差。〉
  • 册封者:完顏雍 〈追封金源郡王,命翰林待制移剌履勒銘墓碑,諡誠敏。〉
  • 与 粘割斡特剌(良弼荐举粘割斡特剌) 〈粘割斡特剌、移剌綎、裴滿余慶,皆其所舉。〉
  • 与 移剌綎(良弼荐举移剌綎) 〈粘割斡特剌、移剌綎、裴滿余慶,皆其所舉。〉
  • 与 裴滿余慶(良弼荐举裴滿余慶) 〈粘割斡特剌、移剌綎、裴滿余慶,皆其所舉。〉
  • 师:完顏希尹 〈時學希尹之業者稱為第一。〉
  • 谋士:完顏雍 〈良弼為相既久,練達朝政,上所詢訪盡誠開奏,垂紳正笏不動聲氣,議政多稱上意。〉
  • 与 納合椿年 同僚 〈是時,納合椿年為參知政事,薦良弼才出己右,用是為刑部尚書,賜今名。〉
  • 与 張景仁 同僚 〈《太宗實錄》成,賜良弼金帶、重彩二十端,同修國史張景仁、曹望之、劉仲淵以下賜有差。〉
  • 与 曹望之 同僚 〈《太宗實錄》成,賜良弼金帶、重彩二十端,同修國史張景仁、曹望之、劉仲淵以下賜有差。〉
  • 与 劉仲淵 同僚 〈《太宗實錄》成,賜良弼金帶、重彩二十端,同修國史張景仁、曹望之、劉仲淵以下賜有差。〉
  • 与 完顏守道 同僚 〈上與良弼、守道論猛安謀克官多年幼,不習教訓,無長幼之禮。〉

第89卷

  • 与 梁肅(有交集) 〈左丞相良弼曰:「梁肅可相,但使宋還即為之,宋人自此輕我矣。」〉
  • 与 移剌慥(紇石烈良弼推薦移剌慥接替自己。) 〈左丞相紇石烈良弼致仕,上問:「誰可代卿者?」對曰:「陳州防禦使移剌慥,清幹忠正,臣不及也。」〉

第90卷

  • 臣:完顏雍 〈上謂左丞相紇石烈良弼曰:「少沖為人柔緩,不稱刑部之職,其議易之。」〉
  • 下属:丁暐仁 〈於是,賈少沖為刑部郎中,上謂左丞相紇石烈良弼曰:「少沖為人柔緩,不稱刑部之職,其議易之。」乃以暐仁為刑部郎中。〉

第95卷

  • 与 粘割斡特剌(有交集) 〈斡特剌性溫厚醖藉,嘗為丞相紇石烈良弼所薦〉

第97卷

  • 与 珫(珫建議留任紇石烈良弼經略淮右) 〈珫建議留尚書右丞紇石烈良弼經略淮右,餘皆北來,詔從之。〉

第135卷

  • 与 王晧 敌对 〈是晧篡兄誣請於天子,安可忍也。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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