盧世榮
阵营:元 · 角色:中書右丞 · 首次登场:第13卷
至元二十一年十一月辛丑,忽必烈起用盧世榮為中書右丞,安童復為右丞相;史樞為左丞,不魯迷失海牙、撒的迷失為參政,拜降參議中書省事,皆為盧世榮所薦。他又奏以宣德、王好禮並為浙西道宣慰使。任中,盧世榮與安童曾共同議論阿合馬專政時所用官員的去留。
在上都時,盧世榮進言罷去醋課,並改酒課榷沽之制。桑哥薦稱盧世榮有才術,能救鈔法、增課額;盧世榮亦附和桑哥,主張國賦可十倍於舊。真金對他的言利深為非之,不忽木也反對其聚斂之說。董文用駁斥盧世榮的聚斂議,指出〈民財亦有限,取之以時,猶懼其傷殘也。今盡刻剝無遺,猶有百姓乎!〉盧世榮不能對,終因此獲罪。王惲屢被催促而不赴其任,並說〈力小任大,剝眾利己,未聞能全者。〉和禮霍孫等與他同僚而守正不撓;周戭曾與他稍不合,後被盧世榮奏以廢格詔旨而殺之。
崔彧曾言盧世榮不可為相,因忤旨而罷;陳天祥則屢次劾奏其罪惡,撒的迷失等也曾以盧世榮所招罪狀上奏。至元二十二年,陳天祥上疏極言盧世榮姦惡。忽必烈遣使召陳天祥與盧世榮俱至上都面質,盧世榮被縛於宮門外;翌日陳天祥在帝前再舉所言,盧世榮遂伏誅。
关系档案
生平事件
- 约 259 · 罷上都醋課並改酒課榷沽制(第94卷 · 📍 上都)
- 〈三月,用右丞盧世榮等言,罷上都醋課,其酒課亦改榷沽之制,令酒戶自具工本,官司拘賣,每石止輸鈔五兩。〉
- 约 259 · 盧世榮获罪被诛,不忽木擢任吏部尚書(第130卷)
- 约 259 · 文用駁斥盧世榮聚斂議,盧世榮因此獲罪(第148卷)
- 同在:文用
- 〈文用陽問曰:「此錢取於右丞之家耶?將取之於民耶?取於右丞之家,則不敢知;若取諸民,則有說矣。牧羊者,歲嘗兩剪其毛,今牧人日剪其毛而獻之,則主者固悅其得毛之多矣,然而羊無以避寒熱,即死且盡,毛又可得哉!民財亦有限,取之以時,猶懼其傷殘也。今盡刻剝無遺,猶有百姓乎!」世榮不能對。丞相安童謂坐中曰:「董尚書真不虛食俸祿者。」議者出,皆謝文用曰:「君以一言折聚斂之臣,而厚邦本,真仁人之言哉!」世榮竟以是得罪。〉
- 约 259 · 天祥劾奏盧世榮,世榮伏誅(第168卷 · 📍 上都)
- 约 259 · 世祖起用盧世榮為中書右丞(第205卷)
- 约 259 · 世祖下令誅殺盧世榮(第205卷)
- 同在:忽必烈
- 〈有旨誅世榮,刲其肉以食禽獺。〉
第13卷
- 与 陳天祥 敌对 〈庚戌,監察御史陳天祥劾中書右丞盧世榮罪惡,詔世榮、天祥皆赴上都。〉
- 与 崔彧 敌对 〈乙巳,崔彧言盧世榮不可為相,忤旨罷。〉
- 臣:忽必烈 〈前江西榷茶運使盧世榮為右丞〉
- 与 安童 同僚 〈安童、盧世榮言:「阿合馬專政時所用大小官員,例皆奏罷,其間豈無通才?宜擇可用者仍用之。」〉
- 与 崔彧(崔彧上言反對盧世榮任相) 〈崔彧言盧世榮不可為相,忤旨罷〉
- 与 撒的迷失 敌对 〈御史中丞阿剌怗木兒、郭佑,侍御史白禿剌怗木兒,參知政事撒的迷失等以盧世榮所招罪狀奏〉
第94卷
- 主公:忽必烈 〈三月,用右丞盧世榮等言,罷上都醋課,其酒課亦改榷沽之制,令酒戶自具工本,官司拘賣,每石止輸鈔五兩。〉
- 君:忽必烈 〈三月,用右丞盧世榮等言,罷上都醋課,其酒課亦改榷沽之制,令酒戶自具工本,官司拘賣,每石止輸鈔五兩。〉
第115卷
第130卷
- 与 不忽木 敌对 〈時榷茶轉運使盧世榮阿附宣政使桑哥,言能用己,則國賦可十倍於舊。帝以問不忽木,對曰:「自昔聚斂之臣,如桑弘羊、宇文融之徒,操利術以惑時君,始者莫不謂之忠,及其罪稔惡著,國與民俱困,雖悔何及!臣願陛下無納其說。」〉
第148卷
第167卷
- 与 王惲 敌对 〈時右丞盧世榮以聚斂進用,屢趣之不赴。或問其故,惲曰:「力小任大,剝眾利己,未聞能全者。遠之尚恐見浼,況可近乎!」〉
第168卷
第173卷
- 与 崔彧 敌对 〈二十一年,彧劾奏盧世榮不可居相職,忤旨,罷。〉
第205卷
- 君:忽必烈 〈世祖召見,奏對稱旨。〉
- 与 桑哥(桑哥荐举盧世榮) 〈有桑哥者,薦世榮有才術,謂能救鈔法,增課額,上可裕國,下不損民。〉
- 与 和禮霍孫 同僚 〈右丞相和禮霍孫等守正不撓,為強詞所勝〉
- 下属:宣德 〈世榮奏以宣德、王好禮並為浙西道宣慰使。〉
- 下属:王好禮 〈世榮奏以宣德、王好禮並為浙西道宣慰使。〉
- 被杀:周戭 〈左司郎中周戭與世榮稍不合,坐以廢格詔旨,奏而殺之〉
- 杀害者:忽必烈 〈有旨誅世榮,刲其肉以食禽獺。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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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元史》原书抽取而成。Made with Rho MD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