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史》

歡都

阵营:金 · 角色:金將 · 首次登场:第8卷

歡都是金將,為劾孫之子,生有穀神、謀演二子;穀神即完顏希尹本名。其與石魯為友,並曾與冶訶常在世祖左右,居則參與謀議,出則臨於戰陣。世祖時,歡都事之為臣;穆宗、太祖、辭不失與歡都俱被遼人任為詳穩,及穆宗嗣位,凡圖遼之事皆專門委任於他。

約二百五十六年,歡都等五人配享世祖廟庭。其後,歡都任都統前往斜堆,整頓斜缽所領軍隊,大破烏春、窩謀罕,擒獲故石、拔石。追擊麻產時,他射中麻產首部,與太祖將其擒獲;活臘胡辨認出其身分後,麻產被殺。

阿注阿欲以眷屬為質時,歡都請以自身代替,貞惠皇后因此獲釋,而歡都成為人質;謀演又曾隨歡都代為人質。康宗十一年癸巳二月,歡都因病避居米里每水,最終薨逝,〈康宗十一年癸巳二月,得疾,避疾于米里每水,薨,年六十三。〉

关系档案

生平事件

  • 约 256 · 歡都等五人配享世祖廟庭(第31卷 · 📍 世祖廟庭)
    • 同在:劾里鉢 冶訶 劾者 盆納 拔達
    • 〈明昌五年閏十月丙寅,以儀同三司代國公歡都、銀青光祿大夫冶訶、特進劾者、開府儀同三司盆納、儀同三司拔達,配享世祖廟庭。〉
  • 约 256 · 麻產被擒後確認身份並被殺(第67卷)
    • 同在:麻產 活臘胡
    • 〈歡都射中麻產首,遂擒之。無有識之者,活臘胡乃前扶其首而視之,見其鹵豁,曰:「真麻產也。」麻產張目曰:「公等事定矣。」遂殺之。〉
  • 约 256 · 歡都射中麻產首,太祖將其擒獲(第68卷)
    • 同在:阿骨打 麻產
    • 〈太祖追麻產,歡都射中其首,遂獲之。〉
  • 约 256 · 歡都大破敵軍並擒獲故石、拔石(第68卷 · 📍 斜堆)
    • 同在:故石 拔石
    • 〈歡都為都統,往治斜缽失軍之狀,盡解斜缽所將軍、大破烏春、窩謀罕於斜堆,擒故石、拔石。〉
  • 约 256 · 歡都以自身為質,貞惠皇后獲釋(第68卷)
    • 同在:阿注阿 貞惠皇后
    • 〈再三言之,阿注阿從之,貞惠皇后乃得解,而質歡都。〉
  • 约 256 · 歡都患病薨逝(第68卷 · 📍 米里每水)
    • 〈康宗十一年癸巳二月,得疾,避疾于米里每水,薨,年六十三。〉

第8卷

  • 被擒:麻產 〈歡都射中麻產,遂擒之。〉
  • 与 麻產(歡都射中麻產,協助太祖擒獲麻產) 〈歡都射中麻產,遂擒之。〉

第31卷

  • 与 劾里鉢(配享世祖廟庭) 〈明昌五年閏十月丙寅,以儀同三司代國公歡都、銀青光祿大夫冶訶、特進劾者、開府儀同三司盆納、儀同三司拔達,配享世祖廟庭。〉

第65卷

  • 主公:劾里鉢 〈在世祖時,歡都、冶訶及劾者、拔達、盆納五人者,不離左右,親若手足,元勳之最著者也。〉

第67卷

  • 被擒:麻產 〈歡都射中麻產首,遂擒之。〉

第68卷

  • 父:劾孫 〈歡都,劾孫子。〉
  • 子:完顏希尹 〈子穀神、謀演。穀神別有傳。〉
  • 子:謀演 〈子穀神、謀演。穀神別有傳。〉
  • 君:劾里鉢 〈贊曰:賢石魯與昭祖為友,歡都事景祖、世祖為之臣。〉
  • 被擒:故石 〈盡解斜缽所將軍、大破烏春、窩謀罕於斜堆,擒故石、拔石。〉
  • 被擒:拔石 〈盡解斜缽所將軍、大破烏春、窩謀罕於斜堆,擒故石、拔石。〉
  • 与 阿注阿(歡都以自身作人質,促使阿注阿釋放貞惠皇后。) 〈歡都入見阿注阿曰:「汝輩所謀之事奈何。閨門眷屬豈足劫質,徒使之驚恐耳。汝固識我,盍以我為質也。」再三言之,阿注阿從之,貞惠皇后乃得解,而質歡都。〉
  • 子:劾孫 〈歡都,劾孫子。〉
  • 臣:劾里鉢 〈歡都入與謀議,出臨戰陣,未嘗去左右。〉
  • 臣:盈歌 〈遼人命穆宗、太祖、辭不失、歡都俱為詳穩。〉
  • 臣:阿骨打 〈遼人命穆宗、太祖、辭不失、歡都俱為詳穩。〉
  • 与 盃乃 敌对 〈欲先除去歡都。〉
  • 与 冶訶 同僚 〈冶訶與歡都常在世祖左右,居則與謀議,出則泣行陣,未嘗不在其間。〉
  • 与 石魯 朋友 〈祖石魯,與昭祖同時同部同名,交相得,誓曰:「生則同川居,死則同穀葬。」〉
  • 君:盈歌 〈穆宗嗣位,凡圖遼事皆專委之。〉
  • 被救:貞惠皇后 〈再三言之,阿注阿從之,貞惠皇后乃得解,而質歡都。〉
  • 与 謀演(謀演代父歡都為人質) 〈謀演,當阿注阿之難,從歡都代為質。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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