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元史》

張養浩

别名:希孟 · 阵营:元 · 角色:參議中書省事 · 首次登场:第27卷

張養浩,字希孟,仕元為參議中書省事。丁亥年,君主碩德八剌欲在宮中張燈,張養浩上書勸止,碩德八剌採納其諫,並說〈有臣若此,朕復何憂。自今朕凡有過,豈獨臺臣當諫,人皆得言。〉隨後賜帛二匹。己巳年,朝廷又採納興舉國學之議,命他與廉恂、孛朮魯翀共同董理國學。

張養浩游京師時,曾向平章不忽木獻書,受到賞識,被辟為禮部令史,並由不忽木薦入御史臺。後轉任中書省右司掾,與元明善、曹元用同僚,並時稱三俊。其後,拜住認為應當進諫,張養浩便袖奏疏入奏。與李虎相關之事中,張養浩到任後依法處置,百姓甚為快意;焦遂聽聞後,薦他為東平學正。

張養浩有二子張彊、張引,其中張彊先卒。至天曆二年,關中大旱,張養浩特拜陝西行臺中丞;他奉命後即散盡家中所有,救濟鄉里貧乏者,赴任途中遇餓者便賑濟,遇死者便安葬。

关系档案

生平事件

  • 張養浩諫止宮中張燈,碩德八剌採納並賜帛(第27卷)
    • 同在:碩德八剌
    • 〈帝欲以元夕張燈宮中,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書諫止,帝遽命罷之,曰:「有臣若此,朕復何憂。自今朕凡有過,豈獨臺臣當諫,人皆得言。」賜養浩帛二匹。〉
  • 朝廷採納興舉國學之議(第28卷)
    • 同在:廉恂 孛朮魯翀
    • 〈中書省臣言:「國學廢弛,請令中書平章政事廉恂、參議中書事張養浩、都事孛朮魯翀董之。外郡學校,仍命御史臺、翰林院、國子監同議興舉。」從之。〉
  • 约 259 · 張養浩赴任賑濟饑民並安葬死者(第175卷 · 📍 關中)
    • 〈天曆二年,關中大旱,饑民相食,特拜陝西行臺中丞。既聞命,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,登車就道,遇餓者則賑之,死者則葬之。〉

第27卷

  • 主公:碩德八剌 〈丁亥,帝欲以元夕張燈宮中,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書諫止,帝遽命罷之,曰:「有臣若此,朕復何憂。自今朕凡有過,豈獨臺臣當諫,人皆得言。」〉
  • 谋士:碩德八剌 〈丁亥,帝欲以元夕張燈宮中,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書諫止,帝遽命罷之。〉
  • 赏赐者:碩德八剌 〈賜養浩帛二匹。〉
  • 与 碩德八剌(有交集) 〈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書諫止,帝遽命罷之,曰:「有臣若此,朕復何憂。自今朕凡有過,豈獨臺臣當諫,人皆得言。」賜養浩帛二匹。〉

第28卷

  • 君:碩德八剌 〈國學廢弛,請令中書平章政事廉恂、參議中書事張養浩、都事孛朮魯翀董之。〉

第136卷

  • 主公:拜住 〈拜住謂當進諫,即袖其疏入奏〉

第172卷

  • 与 元明善 同僚 〈轉中書省右司掾,與清河元明善、濟南張養浩,同時號為三俊。〉
  • 与 曹元用 同僚 〈轉中書省右司掾,與清河元明善、濟南張養浩,同時號為三俊。〉

第175卷

  • 与 李虎(張養浩依法處置李虎及其黨徒) 〈養浩至,盡置諸法,民甚快之。〉
  • 与 焦遂(焦遂薦舉張養浩) 〈山東按察使焦遂聞之,薦為東平學正。〉
  • 与 不忽木(不忽木徵辟並推薦張養浩) 〈游京師,獻書于平章不忽木,大奇之,辟為禮部令史,仍薦入御史臺。〉
  • 子:張彊 〈二子:彊、引,彊先卒。〉
  • 子:張引 〈二子:彊、引,彊先卒。〉
  • 主公:不忽木 〈獻書于平章不忽木,大奇之,辟為禮部令史,仍薦入御史臺。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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