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豫
别名:曹王 / 蜀王 / 齊帝 · 阵营:齊 · 角色:大齊皇帝 · 首次登场:第3卷
天會八年九月,撻懶力舉劉豫,並為他求封,太宗依冊立張邦昌的舊例授策,立劉豫為大齊皇帝,都大名府,〈九月戊申,立劉豫爲大齊皇帝,世修子禮,都大名府。〉劉豫以臣事太宗,並遣使謝封冊。此時,翟氏為皇太后,錢氏為皇后;其子麟任尚書左丞相、諸路兵馬大總管。趙承元因劉豫遣人稱許其才能幹敏而獲再任,成為劉豫所用的謀士。
在撻懶攻濟南時,關勝屢次出城拒戰,劉豫將其殺死後以濟南府投降,撻懶受其降,詔劉豫為安撫使,治東平,並由撻懶鎮撫,大事專決。其後宋主閣門宣贊舍人徐文率船隻、軍兵來奔,至密州界後率將佐至汴。李上達議論什一法的弊端,劉豫改定為五等之制;范拱撰謁廟文,劉豫認為文章奇異,對他加以賞識;趙鑒被劉豫召見後,遷直秘閣等職,並受命整治邊將不法之事。
天會十五年,熙宗廢齊國,罷免劉豫,降封為蜀王,並在汴置行臺尚書省。金朝因劉豫受封八年而不能自立其國,又長期勤於屯戍,朝廷厭其無能,遂廢除其帝位。
关系档案
生平事件
- 约 256 · 劉豫被立為大齊皇帝(第3卷 · 📍 大名府)
- 〈立劉豫爲大齊皇帝,世修子禮,都大名府。〉
- 约 256 · 熙宗廢齊並降封劉豫爲蜀王(第4卷)
- 同在:熙宗
- 〈十一月丙午,廢齊國,降封劉豫爲蜀王,詔中外。〉
- 约 256 · 熙宗罷免劉豫(第55卷 · 📍 汴)
- 同在:熙宗
- 〈熙宗天會十五年,罷劉豫,置行台尚書省於汴。〉
- 约 256 · 劉豫被冊立為大齊皇帝(第77卷 · 📍 大名)
- 〈天會八年九月戊申,備禮冊命,立豫為大齊皇帝,都大名〉
- 约 256 · 齊國被廢,劉豫降封蜀王(第77卷)
- 〈天會十五年,詔廢齊國,降封豫為蜀王。〉
- 约 288 · 金朝因劉豫無能而廢除其帝位(第79卷)
- 约 288 · 李上達论什一法弊端,劉豫改定五等制(第92卷)
- 同在:李上達
- 〈上達論其弊,豫改定為五等之制。〉
第3卷
第4卷
- 册封者:熙宗 〈丙辰,遣左宣徽使劉筈以袞冕圭冊冊宋康王爲帝。〉
- 遣使方:熙宗 〈癸酉,遣使告哀于齊、高麗、夏及報即位,仍詔齊自今稱臣勿稱子。〉
- 遣使方:蕭仲恭 〈十月甲寅,以吳激爲高麗王生日使,蕭仲恭爲齊劉豫回謝並生日正旦使。〉
第55卷
- 与 熙宗(熙宗罷免劉豫) 〈熙宗天會十五年,罷劉豫,置行台尚書省於汴。〉
第77卷
- 与 撻懶(撻懶力薦劉豫為帝) 〈太宗詔諸將複求如邦昌者立之,或舉折可求,撻懶力舉劉豫。〉
- 子:麟 〈麟字元瑞,豫之子也。〉
- 被杀:關勝 〈撻懶攻濟南,有關勝者,濟南驍將也,屢出城拒戰,豫遂殺關勝出降。〉
- 与 宗翰(有交集) 〈眾議折可求、劉豫皆可立,而豫亦有心。〉
- 主公:撻懶 〈撻懶為豫求封,太宗用封張邦昌故事,以九月朔旦授策。〉
- 母:翟氏 〈母翟氏為皇太后,妾錢氏為皇后。〉
- 与 錢氏 夫妻 〈母翟氏為皇太后,妾錢氏為皇后。〉
- 臣:麟 〈以其子麟為尚書左丞相、諸路兵馬大總管。〉
- 受降方:撻懶 〈劉豫以濟南府降,詔以豫為安撫使,治東平,撻懶以左監軍鎮撫之,大事專決焉。〉
- 投降者:徐文 〈宋主閣門宣贊舍人徐文將大小船六十只、軍兵七百餘人來奔,至密州界中,率將佐至汴。〉
第92卷
- 与 李上達(李上達向劉豫建言,劉豫据此改制。) 〈上達論其弊,豫改定為五等之制。〉
第105卷
- 受赐:范拱 〈劉豫鎮東平,拱撰謁廟文,豫奇之,深加賞識。〉
第128卷
- 臣:趙鑒 〈劉豫召見,遷直秘閣、提舉涇原路弓箭手、兼提點本路刑獄公事,誡之曰:「邊將多不法,可痛繩之。」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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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金史》原书抽取而成。Made with Rho MD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