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通奉
阵营:元 · 角色: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使 · 首次登场:第97卷
生平事件
- 约 259 · 朝廷以涇州白家河為鹽法分界(第97卷 · 📍 涇州白家河)
- 同在:帖木兒不花
- 〈戶部參照至順二年中書省嘗遣兵部郎中井朝散,與陝西行省官一同講究,以涇州白家河永為定界,聽民食用。仍督所在軍民官嚴行禁約,毋致韋紅二鹽犯境侵課。中書如所擬行之。〉
第97卷
- 与 帖木兒不花 同僚(二人的盐法建议被陕西相关官员共同认可。) 〈俱稱當從御史帖木兒不花及廉使胡通奉所言〉
亦收录于 元·次要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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